会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3-24 作者: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为保证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科学选拨、公平公正公开、立德树人的原则,结合学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机构与复试组织
(一)成立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其他院领导担任成员,负责本学院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并同时,成立以院党委纪检委员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录取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过程,主动接受学校研究生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复试分组情况
会计硕士、审计硕士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和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政治理论测试分成3个考场统一进行笔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复试分6个小组进行,每个小组复试老师成员5名,包括组长1名,另配秘书2名。外语能力测试统一分3个小组进行复试,每个小组复试老师成员3名,包括组长1名,另配秘书2名。会计学硕士调剂考生复试分组另行安排。
学院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1、考生按照初试成绩高低搭配均衡的原则分组进行复试,每个复试小组于复试开始前随机抽签决定考生复试序号,考生按复试序号由老师带入考场进行复试。
2、复试开始前由复试组长现场抽签随机决定复试考官组与考生组之间的搭配。
3、建立复试题库,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时间安排
会计硕士、审计硕士、会计学硕士初试总分、单科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且会计硕士初试成绩总分≥208分,审计硕士初试成绩总分≥198分,会计学硕士初试成绩总分≥333分。
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复试阶段时间统一安排为2025年3月29日---3月30日。会计学硕士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8日以后进行。具体时间、要求由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复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调剂
(一)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专业要求:符合会计学硕士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与会计学硕士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会计学硕士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会计学硕士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我校之后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系统网址:yz.chsi.com.cn),具体时间安排见调剂系统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额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
5.我校可能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复试录取情况调整调剂名额,调剂详细信息将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调剂系统发布。
6.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二)调剂程序
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36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二、三优先级是相同的。
2.我校研究生院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及学院提出的学术要求择优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调剂考生复试后,将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递交给学院,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必须向学院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的扫描版或照片,面试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确保清晰、完整、规范,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准考证。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
(1)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对于往届考生: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3)对于留学回国的考生: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4.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下载地址见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招生工作),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6.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及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方式统一采取现场复试。
(一)专业理论基础测试(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卷面分为100分,会计学硕士卷面分为150分)
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科目、内容不超过我校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的范围(详见我校会计硕士、审计硕士、会计学硕士考试科目一览表与科目考试大纲),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专业理论测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政治理论测试(限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复试考生)(分值50分)
政治理论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测试范围为时事政治内容。笔试时间为60分钟。
(三)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分值100分)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问答的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等。
(四)外语能力测试(分值50分)
外语能力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由外语能力测试小组单独负责评分。
(五)复试成绩
1.会计硕士、审计硕士考生复试成绩=专业理论基础测试成绩+政治理论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2.会计学硕士考生复试成绩=专业理论基础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以上所有面试环节由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独立进行评分,取所有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该环节的最终成绩。
(六)加试科目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测试方式与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相同,由学院单独通知安排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有可能做相应调整。
六、思想政治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提交《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考生自行在当地二级以上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考学位点指定邮箱27345331@qq.com。我校将根据情况,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考场设在湖南工商大学校本部,具体复试考场安排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专业理论基础复试考试大纲见研究生院网站。
九、录取办法
(一)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在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名,差额录取。如排名相同则依初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初试成绩仍相同则依初试业务课(综合科目)总分高低进行排序。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面试小组提交的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后,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轮次复试调剂的拟录取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我校2025年秋季开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录取现场巡考。
(四)有关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五)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举报电话:0731-88688031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组织现场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二)所有考生务必注意按照要求到达指定的考场或候考场地进行复试,并按规定准备各种证件及相关资料,因考生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复试等后果均由考生承担。
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