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09-30 作者: 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我校在籍且人事档案在我校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奖励名额按照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指标执行。
第四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完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全校评选推荐工作;受理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等。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任副组长,研究生院主管领导、各二级培养单位主管领导以及部分导师代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负责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领导、研究生干事、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为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并应于评审前向全单位公布评审委员会名单。
第七条 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完成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三章 参评条件
第八条 参评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申报者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按业绩条件计分排序。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任何校纪处分;
4.爱校爱院爱班,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5.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所有课程无补考现象,学位课程成绩平均达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不低于75分,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二)业绩条件
本业绩是指申报者上一年度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所产生的业绩,计分依据参考《湖南商学院二级学院(部)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校行发〔2015〕93号),计分细则详见附件1。
1.科研课题项目类:以湖南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或其它科研项目,按课题组成员排名、项目级别和项目数计分;
2.学术论文类:以湖南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含省级)发表学术论文,按实际学术论文类别和篇数计分;
3.学术著作类:以湖南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个人实际撰写字数计算(凡未实际参与写作、编撰的学术著作、论文集的主编、副主编不计);
4.专利类: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按专利数计分;
5.研究报告类:按研究报告等级和数量计分;
6.学术奖励类:按奖项类别、等级和数量计分;
7.竞赛奖励类:在各级各类比赛或竞赛中(如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获得奖项,按奖项类别和等级计分,同一赛事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不累计;
8.社会荣誉类:按社会荣誉类别和等级计分,同类荣誉只计最高分,不累计。
第九条 有以下任一情况的研究生,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研究生;
2.未按规定时间注册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研究生;
3.未按时缴纳学费且未办理缓交手续的研究生;
4.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和超出学校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
5.违反国家法律或校规校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研究生;
6.经查证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
7.国家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的研究生。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十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如下:
1.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培养单位二、三年级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年度名额分配方案(或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依照评选条件自愿申请,所在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评分表》(附件2),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并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
3.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应根据评审细则对参评者进行量化考核,按照“自愿申报、量化打分、导师推荐、差额评审”原则进行推荐,审查资格,与支撑材料核实。
4.各二级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评选比例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初评意见和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组织填写《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附件3)、《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提交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参评资格、推荐评选程序以及申报材料,确定无误后,提请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6.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候选名单后,公示5个工作日,并组织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6)。
7.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十一条 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在各二级培养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若学生对所在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的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委员会提请裁决。
第十二条 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并认定后,如在评审中,则取消参评资格,如在评审过程后,则收回已获得的国家奖学金及证书;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生在读期间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已毕业的,则追回该生已获得的国家奖学金及证书,并书面报告工作单位。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之前有关条文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
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计分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条件分为科研课题项目、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研究报告、学术奖励、学科竞赛、社会荣誉八大类别,分值设定参照《湖南商学院二级学院(部)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校行发〔2015〕93号)等文件,集体科研成果或集体奖项按照集体完成成果的参与贡献计算分值,计算分值的人员最多不超过7人,详细要求见《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集体科研成果或集体奖项分值计算表》。
一、科研课题项目类
科研课题项目根据其来源渠道不同,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和其它四种级别,其中国家级课题又分为A级重大(A1)、A级重点(A2)、A级一般(A3)三个类别;省部级课题又分为B级重点(B1)和B级一般(B2)两个类别;地厅级(C级)和其它级别(D级)。分值计算见下表:
表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课题项目类业绩计分表
项目级别 | 分值 | 备注 |
A级重大 | 80 | 注:1.各项目计分,如果为集体完成按照集体科研成果计分; 2.研究生参与项目计分不超过两项,按就高原则计分; 3.以科研课题项目立项、结项文件及申请书为准,计分分值为立项、结项各占50%; 4.科研课题项目分类以《湖南商学院二级学院(部)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校行发〔2015〕93号)等文件为准; 5.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按同级别科研课题项目的80%计分。 |
A级重点 | 60 | |
A级一般 | 40 | |
B1级 | 20 | |
B2级 | 10 | |
C级 | 5 | |
D级 | 3 |
二、学术论文类
外文期刊采用Thomson-ISI发布的国际公认的《期刊引证分析报告(JCR)》(含自然科学版SCI和社会科学版SSCI),按照其学科分类体系,主要根据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大小(非唯一考量因素)进行分级认定。外文期刊分为A级、B级、C级、D级和E级。
中文期刊以南京大学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发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简称CSSCI)为基本依据,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补充;自然科学类期刊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与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联合开发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简称CSCD)为基本依据。中文期刊分为A级、B级、C级、D级和E级。
分值计算见下表:
表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论文类业绩计分表
论文级别 | 分值 | 备注 |
外文A级 | 80 | 注:1.论文须以湖南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身份发表; 2.各论文计分,如果为集体完成按照集体科研成果计分; 3.学术期刊分类以《湖南商学院二级学院(部)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校行发〔2015〕93号)为准; 4.以上学术期刊均指正刊,增刊不计分; 5.仅提供用稿通知单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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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B级 | 40 | |
外文C级 | 20 | |
外文D级 | 10 | |
外文E级 | 3 | |
中文A级 | 20 | |
中文B级 | 10 | |
中文C级 | 5 | |
中文D级 | 3 | |
中文E级 | 1 |
三、学术著作类(不含编著)
学术专著是指就某一专题进行系统研究并提出自己独立见解的专门性著作。在国际知名出版社(如:Springer-Verlag(施普林格),Random House(兰登书屋),Elsevier(爱思唯尔)等)出版的外文学术专著认定为A级、全国百佳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认定为B级、其它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认定为C级。分值计算见下表:
表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著作类业绩计分表
著作级别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A/B级 | 撰写5万字及以上 (含5万字) | 10 | 注:1.学术专著须湖南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2.专著中未标注撰写人姓名和撰写字数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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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4-5万字 (含4万字) | 8 | ||
撰写3-4万字 (含3万字) | 6 | ||
撰写2-3万字 (含2万字) | 4 | ||
撰写1-2万字 (含1万字) | 3 | ||
撰写0.5-1万字 | 2 | ||
C级 | 撰写5万字及以上 (含5万字) | 6 | |
撰写4-5万字 (含4万字) | 5 | ||
撰写3-4万字 (含3万字) | 4 | ||
撰写2-3万字 (含2万字) | 3 | ||
撰写1-2万字 (含1万字) | 2 | ||
撰写0.5-1万字 (含0.5万字) | 1 |
四、专利类
专利认定分为国家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外观设计专利四类。分值计算见下表:
表4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利类业绩计分表
专利类别 | 分值 | 备注 |
国家发明专利 | 20 | 注:1.以专利授权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为准; 2.各专利计分,如果为集体完成按照集体科研成果计分; 3.专利类每一项只计得分最高项,不累加。 |
软件著作权、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外观设计专利 | 3 |
五、研究报告类
研究报告是指实践性、应用对策研究类成果,包括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等形式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研究报告是指获得国家主要领导人(中央政治局常委)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B级研究报告是指获得国家级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C级研究报告是指获得省部主要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D级研究报告是指获得省部级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分值计算见下表:
表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报告类业绩计分表
报告级别 | 分值 | 备注 |
A级 | 60 | 注:1.以批示研究报告为准,按等级计分; 2.如果为集体完成按照集体科研成果计分; 3.研究报告获得多次批示,以最高等级计分,不累加。 |
B级 | 30 | |
C级 | 15 | |
D级 | 8 |
六、学术奖励类
学术奖励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和校级四个层次。国家级奖励分为A1、A2、A3三个级别,省部级奖励分为B1、B2、B3三个级别,地厅级为C级,校级为D级。分值计算见下表:
表6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奖励类业绩计分表
奖励级别 | 分值 | 备注 |
A1级 | 150 | 注:1.学术奖励分类以《湖南商学院二级学院(部)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校行发〔2015〕93号)为准; 2.如果为集体获奖,按照个人对奖项的贡献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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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级 | 100 | |
A3级 | 75 | |
B1级 | 60 | |
B2级 | 40 | |
B3级 | 20 | |
C级 | 10 | |
D级 | 5 |
七、竞赛奖励类
研究生在各级各类比赛或竞赛中获得奖项,按照竞赛等级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分值计算见下表:
表7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竞赛奖励类业绩计分表
奖励级别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国家级竞赛 | 一等奖 | 60 | 注:1.同一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计分; 2.设立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计分,一等奖按二等奖计分,二等奖按三等奖计分,三等奖及以下统一按照三等奖分值的60%计分; 3.未设立一、二、三等奖的竞赛,按名次确定计分,第一名(金奖)认定为一等奖计分,第二名(银奖)认定为二等奖计分,第三名(铜奖)认定为三等奖计分,以下名次均不加分; 4.计分范围: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及各专业学位类别相应的案例大赛与技能大赛等; 5.国家级、省级竞赛奖以政府部门公章为准,行业内竞赛只算省级; 6.团体竞赛获奖项目参与者若贡献力均等,则均分;贡献力不同以实际贡献为依据计分,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标准。 |
二等奖 | 30 | ||
三等奖 | 15 | ||
省部级竞赛 | 一等奖 | 15 | |
二等奖 | 10 | ||
三等奖 | 5 | ||
地厅级竞赛(含校级竞赛)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 |
八、社会荣誉类
研究生在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各级各类荣誉,按照荣誉等级和类别计分。分值计算见下表:
表8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社会荣誉类业绩计分表
荣誉级别 | 分值 | 备注 |
全国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 | 15 | 注:1.社会荣誉同类项得分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计分; 2.研究报告获得批复分类以《湖南商学院二级学院(部)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校行发〔2015〕93号)为准,各研究报告计分,如果为集体完成按照集体科研成果计分。 |
其他全国优秀先进个人 | 10 | |
省级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担任省级学生干部 | 5 | |
其他省级优秀先进个人 | 3 | |
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 | 1.5 | |
校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 1.5 | |
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其他校级优秀先进个人 | 1 |
九、集体科研成果或集体奖项分值计算
集体科研成果或集体奖项按照集体完成成果的参与贡献计算分值,计算分值的人员最多不超过7人,计算方法见下表:
表9 集体科研成果或集体奖项分值计算表
排序 合作人数 | 1 | 2 | 3 | 4 | 5 | 6 | 7 |
1 | 1*A | - | - | - | - | - | - |
2 | 0.7*A | 0.3*A | - | - | - | - | - |
3 | 0.7*A | 0.2*A | 0.1*A | - | - | - | - |
4 | 0.7*A | 0.1*A | 0.1*A | 0.1*A | - | - | - |
5 | 0.7*A | 0.1*A | 0.1*A | 0.05*A | 0.05*A | - | - |
6 | 0.7*A | 0.1*A | 0.05*A | 0.05*A | 0.05*A | 0.05*A | - |
7 | 0.7*A | 0.05*A | 0.05*A | 0.05*A | 0.05*A | 0.05*A | 0.05*A |
注:A表示各项业绩计分的分值。
附件2: 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评分表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入学时间 | |||||||||||||||||||||
基层单位 | 专业 | 年级 | |||||||||||||||||||||
学制 | 学位类别 | □学术学位 | 学号 | ||||||||||||||||||||
□专业学位 | |||||||||||||||||||||||
身份证号 | |||||||||||||||||||||||
基本条件 | 是否遵纪守法 | 是( ) 否( ) | 学年所有课程无补考现象,学位课程成绩 平均达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不低于75分 | 是( ) 否( ) | |||||||||||||||||||
业绩条件 | 申报依据 | 自评得分 | 审核得分 | ||||||||||||||||||||
科研课题项目 | |||||||||||||||||||||||
学术论文 | |||||||||||||||||||||||
学术著作 | |||||||||||||||||||||||
专利 | |||||||||||||||||||||||
研究报告 | |||||||||||||||||||||||
学术奖励 | |||||||||||||||||||||||
竞赛奖励 | |||||||||||||||||||||||
社会荣誉 | |||||||||||||||||||||||
导师推荐意见 |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注:申报人要如实填写此表,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附件3: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入学时间 | |||||||||||||||||||||
所属二级培养单位 | 专业 | 攻读学位 | |||||||||||||||||||||
学制 | 年级 | 学号 | |||||||||||||||||||||
身份证号 |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
推荐理由 |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培养单位评审情况 |
二级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培养单位推荐意见 | 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本单位推荐该同学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报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级培养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研究生院审核意见 | 经审核,二级培养单位推荐评审符合程序,且公示期无异议,同意推荐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请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研究生院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
二级培养单位: (公章)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号码 | 专业 | 学号 | 入学年月 | 二级培养单位推荐理由 (重点注明相关业绩条件)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入学时间 | |||||||||||||||||||||
基层单位 | 专业 | 攻读学位 | |||||||||||||||||||||
学制 | 学习阶段 | □硕士 | 学号 | ||||||||||||||||||||
□博士 | |||||||||||||||||||||||
身份证号 |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推荐意见
|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
评审情况
|
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
基 层 单 位 意 见
| 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本单位申报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报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 (基层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培 养 单 位 意 见 | 经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批准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培养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报送单位: (公章)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公民身份号码 | 培养 单位 | 基层 单位 | 专业 | 学号 | 入学年月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培养与学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