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专业实践 工作手册
发布时间:2016-06-15 作者: 点击量:
目 录
一、湖南商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指南
二、专业实践相关表格
附件1: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方案(样表)
附件2: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计划书(样表)
附件3:湖南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实践申请表
附件4:校内外导师专业实践交流记录表
附件5:校外实践承诺书
附件6: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表(样表)
湖南商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指南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精神与《湖南商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校行发〔2015〕54号)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专业实践工作,并且考核获得通过,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要培养环节,为了保证专业实践的效果和质量,现就相关工作指导如下:
一、专业实践总体要求
1. 专业实践环节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实践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不及格”,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2.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课程学习合格的基础上,须按照学校与实践单位和实践单位导师的安排,通过在实践单位专业实践工作,了解本领域国内外发展方向,培养专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加强在科研动手能力方面的训练,重点积累应用研究和实际工作经验。
3.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要求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原则上不少于1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专。
4. 专业实践应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相结合,实践工作期间,须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开展论文研究,完成论文选题、论文开题报告等环节。
二、专业实践主要内容
1.实践课程学习。完成学校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课程学习。
2.学位论文研究。结合专业实践,完成包括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等。
3.职业技能与素养培养。通过专业实践,熟悉本行业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规范,增长实际工作经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
三、专业实践管理
进入实践单位后学籍仍然是湖南商学院在籍研究生,继续享受规定学制范围内相应类别在校生的相关待遇。进入专业实践环节并在校外实践单位参加专业实践工作的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由学校与实践单位共同联合培养,协同开展研究生培养的各项工作。研究生实践期间,相关部门与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1.研究生院
(1)全面负责全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规划与整体安排;
(2)制订有关管理办法,加强对专业实践过程的管理与质量监控;
(3)负责与实践单位和学校有关学院的协调工作;
(4)负责实践兼职导师聘任、培训、考核与管理工作;
(5)负责实践环节中研究生的党员组织发展和党校学习等工作。
2.培养学院
(1)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规划布置与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制订相关专业领域专业实践实施细则与具体方案;
(3)负责落实本单位研究生集中实践实习单位,开展专业实践的前期准备工作,如兼职导师、住宿、管理人员安排,安全教育与落实学生保险购买事宜等;
(4)负责与实践单位的具体沟通联系,负责协调研究生在实践期间的专业实践工作;
(5)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关工作(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等);
(6)负责本单位相关专业领域研究生专业实践过程管理与质量管理。
3.实践单位
(1)制订有关管理办法,落实实践单位管理的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
(2)负责研究生在实践单位期间的日常管理,包括提供学习、工作、住宿等条件;
(3)积极组织党团员组织生活、学术活动、集体活动等;
(4)落实学生津贴和有关经费;
(5)实践工作结束后对研究生给出实践单位的鉴定意见。
4.校外导师
(1)研究生在实践期间,实践兼职导师为研究生的责任导师;
(2)负责研究生在实践单位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术道德教育工作;
(3)负责指导研究生的实践环节及工作安排、落实与检查;
(4)协助学校导师指导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等论文研究工作;
(5)安排组织研究生参与有关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
(6)协助做好研究生在实践单位的住宿以及日常生活安排、生活津贴和有关经费;
(7)保持与学校导师紧密、有效的联系与合作;
(8)至少每周一次听取研究生的汇报,掌握、指导研究生的学习、工作、科研和论文研究等情况;
(9)研究生实践结束后,对研究生在实践单位实践表现给出鉴定意见。
5.校内导师
(1)保持与实践单位导师紧密、有效的联系与合作;
(2)与实践单位导师共同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术道德教育工作;
(3)负责定期了解学生专业实践工作状况,掌握研究生在实践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心理等情况及动态,定期听取研究生汇报并予以指导;
(4)负责指导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等论文研究工作;
(5)研究生实践结束后,对研究生实践表现给出鉴定意见。
四、校外专业实践纪律
1.外出实践前,培养学院应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参与实践研究生填写《校外实践承诺书》。研究生实践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实践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实践期间,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安全制度、保密制度、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等),不得擅自离开实践单位。有关请销假等手续应按《湖南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例以及实践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办理。
3. 研究生须对实践单位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相关资料保密负有保密义务。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图纸、数据记录、底片、资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均不得携带出基地或上网等。如因各种不当行为造成泄密,将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在实践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实践时间和地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经校内、外指导教师同意,所在学院批准,报研究生学院后方可更改。
5.专业实践工作结束时,研究生按要求完成工作交接,经实践导师和实践单位同意后方可返校 。研究生返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导师和所在学院报到。
6.因违纪中途被实践单位退回学校,或其他原因没有完成实践工作,或考核成绩“不通过”者,不能获得实践学分,不能申请答辩,且必须参加下一年专业实践工作,所用费用自理。
五、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
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明确的行业领域背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样,课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论文具体形式及要求由各硕士专业学位点根据专业要求和特点决定。
2.学位论文总体要求以《湖南商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为依据,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的主要体例形式与撰写要求等,以《湖南商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湖南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为依据。
3.论文工作的时间安排与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选题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会应在学校或实践单位公开进行。开题报告会在学校进行的,由学院所在专业领域组织,可邀请兼职导师参加;在实践单位进行的,由实践单位和实践单位导师组织,可邀请学校导师参加。研究生要认真填写《湖南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由学校导师、实践兼职导师签字,实践单位审核。开题报告通过后,由研究生本人根据所在学院要求提交学院审批。
六、专业实践工作考核
1. 专业实践的考核采用学分制。专业实践考核由研究生校内、外导师负责,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完成1篇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2. 校内校外导师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主要成果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成绩按百分制评定。成绩≥60分为合格,可获得规定学分。成绩不合格者须重修。未取得专业实践环节学分者不能申请答辩。
3.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一式三份,基地单位一份、研究生所在学院一份、答辩完成后业务归档材料存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稿至所在学院。
4、实践课程的考核按照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由专业领域和任课教师负责考核形式确定与成绩评定、提交考核材料。
七、专业硕士学位培养与学位工作相关文件
1. 《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修订)(校行发【2015】54号)
2.《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3.《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4.《湖南商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5. 《湖南商学院研究生生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八、其他
1.校内住宿:研究生赴实践单位参加实践工作时间达1年的,可以办理退宿手续,如返校需住宿,可至学生公寓中心重新办理住宿手续。
2.保险事宜:相关学院或实践单位为每位进入实践环节的研究生购买保险。
3.图书借阅:及时还清规定借期内的图书,以免超期罚款。
4.组织发展
学生在实践单位期间,党员发展工作仍由研究生院负责。符合条件的实践单位,可以成立学生临时党支部,对党员发展对象作考察工作,将考察材料提交给研究生院。在实践单位实践期间提出入党申请,需回校参加党课学习与考试。
附件1
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
工作方案
所在学院: | |
专 业 类 别: | |
专 业 领 域: | |
领 域 带 头 人: |
年 月 日
一、专业实践目的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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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实践的时间、任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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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业学位点培养学院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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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践单位(基地)职责: | ||||||
七、校内导师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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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校外兼职导师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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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专业实践成绩考核工作安排及考核要求: | ||||||
十、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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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培养学院意见:
学院负责人意见 :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
十二、专业(领域)专业实践指导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十三、专业实践研究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 ||||||
学 号 | 姓 名 | 性别 | 手机 | 校内导师 | 兼职导师 | 实践单位(基地) |
说明:自主实践的研究生应在“实践基地单位”一栏注明实践单位并加以“自主实践”字样。
本表可根据分配到实践单位(基地)的研究生人数进行调整。
| 附件2 |
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计划书
学 院:
姓 名:
学 号:
年 级:
专业领域:
研究方向:
学校导师:
兼职导师: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制
说 明
一、专业实践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毕业及获取学位审查的基本要求。
二、导师按照本学科方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实践计划,对其实践目标、内容、方法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三、研究生应按制订的专业实践计划进行学习,通过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四、专业实践计划一旦确定就应认真遵照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书面修改计划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五、计划制定和审核程序
专业实践计划一般在专业实践前一学期末,由导师(校内校外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并由导师负责,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实践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在实践期间执行。
六、实践计划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由学院留存,研究生院定期检查。
一、实践单位(基地)、时间及兼职导师情况
实践单位(基地)名称 | |||
联系方式 | |||
单位(基地)兼职导师职称/职务 | 联系方式 | ||
单位(基地)兼职导师主要研究领域 | |||
实践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二、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1. 拟实践学科方向或领域: |
2. 专业实践目的、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及预期目标概述:
3.学位论文开展计划: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三、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时间进度表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备注 |
实践工作: 研究生每周至少向实践导师汇报一次,每两周与学校导师联系汇报一次 | ||||
1 | 前往实践单位报到 | 培养学院 各实践单位 | ||
2 | 在实践单位顶岗专业实践工作 | 各实践单位 | ||
3 | 完成实践工作总结报告 | 研究生 | ||
4 | 实践兼职导师与实践单位完成考核鉴定 | 兼职导师 实践单位 | ||
5 | 办理交接手续 离开基地返校 | 实践单位 | ||
6 | 到所在学院报到 | 学校导师 各学院 | ||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 ||||
1 | 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 学校导师、学校、实践兼职导师、实践单位 | 第三学期完成 地点:学校或实践单位 | |
2 | 完成学位论文初稿 | 学校导师、基地兼职导师 | 第四学期基本完成 | |
3 | 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论文答辩 | 学校导师、学院 | 地点:学校 | |
四 审核意见
导 师 意 见 | 校内导师:
签名: 年 月 日 | |
校外兼职导师:
签名: 年 月 日 | ||
专 业 方 向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学 院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
实 践 单 位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实践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附件3 |
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联系
校外实践单位申请表
研究生 | 姓 名 | 学 号 | 联系电话 | ||||
所在学院 | 专业类别名称 | 专业领域名称 | |||||
实践单位及校外导师 | 单位及部门名称 | 实践起 止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单位联系电话 |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
导师姓名 | 职称/职务 | 导师联系电话 | |||||
主要研究领域 | |||||||
申 请 理 由 | |||||||
实 践 计 划 | |||||||
家长意见: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校内导师意见: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 校外导师意见: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 |||||
实践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研究生院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本表一式四份,分别存放于研究生本人、实践单位、所在学院、研究生院。
| 附件4 |
湖南商学院校内外导师专业实践交流记录表
实践单位名称 | 研究生姓名 | |||||
实践单位地址 | ||||||
交流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交流地点 | ||||
参加人 | ||||||
交流主题 | ||||||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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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导师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校内导师签字: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
校 外 实 践 承 诺 书
我叫 , 学院 级 专业全日制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单位实践期间,本人是安全责任的主体,作如下承诺:
1. 实践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安排,认真参与实践,保证完成专业实践任务,自觉接受学校及实践单位的管理和考核。
2. 实践过程中,原则上不变更实践时间和地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一定征得校内、外指导教师同意,经所在学院批准,并报研究生学院后再行变更。
3. 实践期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一定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向校内导师和所在学院备案。
4. 实践期间自尊、自爱、自强,与他人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和协作关系。
5. 保持与学校及实践指导教师的密切联系,至少每2周向校内导师汇报1次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
6. 在实践过程中,服从所在实践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筑牢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7.实践结束时,认真做好实践总结,按学校有关规定提交实践总结报告、考核鉴定表等相关材料。
本人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如因本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由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研究生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需经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交所在学院留存。
湖南商学院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
考 核 表
学 院:
姓 名:
学 号:
实践单位:
校内导师:
校外导师:
填表时间:
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制表
实 践 计 划 | 实践要求的基本理论知识: |
实践要求的基本技能: | |
实践拟出的成果或达到的目的: | |
实践进度安排: | |
实践内容(根据实践计划,记录实践主要内容,承担的主要工作,及可附页):
| |
实践总结报告(包括实践目的、意义、内容、实践计划执行情况含学位论文开展情况,实践取得成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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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题目 | |
学位论文进展 情况
| |
研究生签名: 年 月 日 | |
实践单位指导教师意见(学生实习态度、能力、任务完成情况等):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
实践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校内导师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
成绩评定(总成绩≥60分为合格) | |||
项 目
| 兼职指导教师考核成绩 (满分70分) | 校内导师考核成绩 (满分30分) | 总成绩 |
得 分 | |||
评定人 签名 | |||
备注 | 1.实践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态度、实习能力等进行考核。 2.校内导师对学生实习综合表现等进行考核。 3.实践结束后,填写本表一式一份由实习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留存所在培养学院。 4.本表须用A4纸双面打印,打印时须保持本页各栏内容的完整。 | ||
培养与学位管理